Thursday, November 29, 2018

對性平議題看法

選後看到大家對這個議題紛紛發出感言,大家看到結果都有些晚了
一步的扼挽雖然有些惋惜,但這次我深刻的認識到,人的議題跟聖
經教導是有很大的落差,而還是有機會找出共識的。

我位在一資訊交錯的生活環境,崇尚人的獨立思考和辯論與渴慕聖
經,一開始接觸到公投議題,我遇到社區很熱心的媽媽基督徒們,
他們傳了一些影片給我因為知道我是基督徒,所以很慷慨跟我分享
牧者說公投的成敗,會導致社會風氣敗壞,小孩受教權歸屬等問題,
我對於line上傳的訊息通常是採忽視態度,不過經她們一提起,我心
中第一產生的是為什麼?訊息真假?後續就開始關注這議題根據生活
經驗,我沒接觸過同性戀,而在青春期,自己找了不少雜書來看,其實
也看了不少同性戀的漫畫小說等,對於青少的我來說,對"性"的好奇,
讓我也認為自己說不定因緣際會會變成同志,不過以現在年長的角度來
看,有替自己捏把冷汗,所以我是支持國小進行性平教育的,教育是可
以改變的,有好的教育,好的"性"談論平台,這樣在資訊爆炸的媒體下
的下一代,才有機會在年紀更早的時機知道要認識、接納自己與他人,
有機會與良善的大人們對話。

但對於第10條你是否同意民法修改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也就是我
也會想保護他們,那麼是否開放民法修改"保障"非一男一女結合之家庭
的權利義務,起初我很想照聖經原則去規循一男一女,深深擔憂開放民
法後,會不會產生許多不良問題?那還是我們先用專法保護,等過渡時
期一陣子。但從德國的同性婚姻專法例子,有了專法後出現了3百多個釋
憲案,這也是增加社會成本阿!

說真的,這部分我比較猶豫,很希望看到政府有對此做過調查,例如修法
後可能造成的社會成本,我們全民要買甚麼單,很想要搞清處,這部分也
跟阿咪討論過很多次,阿咪回答不出社會成本是多少,但他認為這都要回
歸到「同志是不是天生的」來討論,因為若是天生的矯正不回,不改民法
者就是對對方的歧視,而若不是天生的,是一種病,就不需開放民法。

我的想法最後會改變,是希望給我們自由的國家一個開放人權的機會,哥白
尼或早在哥白尼前的人發現世界不是繞著地球轉的,是付上多少代價才翻轉
當初傳統教會的普事價值觀。

相信真理可以越辯越明,相信上帝,神愛世人,就是我為何持續願意在兩
種立場不斷在我心中堅持的原因。


Plu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