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1, 2017

公司合夥人不適任理由

公司合夥人不適任理由:
1.公平性的問題: 個人資質不優秀,本能用時間擬補,但現階段能工作的時間就是這麼少,還不太能夠出差。對於其餘同樣角色的人來說我相對承擔有限,對其他人交代不過去。
2.upgrade的程度,大家認知上還是沒有共識,界線在哪裡? 您們與我的落差多大

我的界線-
我能做的事情與目標:
1.完成上級交辦事項
2.監控工程師工作品質
3.培養侵權分析工作的職務代理人
4.協助專案業務的規畫,與客戶溝通

我不能做的事情:
1.財務請款的決定,要請多少錢還是請主管規劃,並與客戶協調,我會協助出請款件
2.每月都出差大陸

建議方案:
月薪方式:5萬,不用季獎金,年終主管決定。我仍是會跟34月份一樣地狀態工作。
請跟同事說明我是外包人員or可彈性上班的人員,以免大家混淆,或認為公司制度鬆懈。

但書:早上中午總是遲到,四五月會早退,周三早上空缺


ZGroup服務的計畫預計是兩年。一年後可再規劃是否延長。

Plurk